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研究生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和访学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21-03-18     作者:   点击量:   分享到:



马克思主义学院鼓励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和访学,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1.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必须有正式邀请函并以文赴会。外出访学必有访学计划和正式接收函。

2.学院经费仅支持研究生参加“双一流”高校或有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点的单位举办的学术会议或者到以上单位进行学术访问。

3.研究生外出参会和学术访问,首先应由导师在邀请函上签署意见,主管副院长签字同意后方可赴会或进行学术访问。

4.研究生外出参会和学术访问的交通住宿标准应符合学校财务规定

5.办理报账手续前,须在研究生秘书处提交参会论文、访学总结和活动新闻稿

6.本规定从2017级研究生开始执行。

7.本规定解释权归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术委员会


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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