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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发展团员违规情况进行核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07     作者:   点击量:   分享到:

马克思主义学院团委各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进一步规范团员发展和团员管理工作,根据校团委要求,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对发展团员违规情况开展核查整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

各班团支部(含本科、研究生团支部)

二、核查整改内容

(一)入团年龄

1.年龄标准:根据《团章》《发展团员工作细则》和团中央基层建设部有关发展团员年龄的有关规定,按照2016年后至2019年前入团的必须年满13周岁,2019年后入团的必须年满14周岁的标准进行核查。

2.核查内容:重点核查2019年以来新发展的团员是否存在未满14周岁的情况,对2021年新发展团员的入团年龄进行全员核查

(二)发展团员编号使用和管理

1.基础依据:发展团员编号实行“一人一号”,由团中央统一编制,统一为12位阿拉伯数字编号(“年份+省份代码+6位数字,如:202261000001,61为陕西省代码)。在《入团志愿书》首页右上角印制2017年1月1日后接收入团的团员,必须有入团当年的发展团员编号。

2.核查内容:重点核查2019年以来是否存在无编号发展团员的情况,是否存在使用非本年度发展团员编号发展团员的情况。

(三)《入团志愿书》

1.基础依据:《入团志愿书》填写说明(微信搜索“团务百科”小程序--搜索“《入团志愿书》填写说明”即可见)。

2.核查内容:重点核查2019年以来新发展团员《入团志愿书》是否有团中央下发的发展团员编号;入团志愿是否本人撰写,是否存在互相抄袭、网上下载等情况;入团介绍人数量是否足够,介绍意见是否明确;支部大会会议时间、决议人数、支部书记签字等重要信息是否符合要求;上级团委审批意见是否明确,是否盖章等情况。

(四)档案管理

1.基础依据:新发展团员纸质档案应当在团支部召开接收新团员支部大会、填写会议决议、报上级团委审批之后,及时装入个人档案。电子档案应当在新团员发展后一个月之内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2.核查内容:重点核查2019年以后入团的团员纸质档案(至少包含《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是否及时归档,是否全部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录入的团员编号、姓名、身份证号码、入团时间等基础信息是否有误,上传的《入团志愿书》电子档案是否完整,有无缺页漏页等问题。

三、核查方法步骤

1.各支部应于5月11日中午12:00前,持学院介绍信前往陕西师范大学档案馆查阅支部团员档案,核查内容见通知第二部分。如在核查中确实发现问题,需填写《马克思主义学院20xx级xxx支部发展团员问题汇总表》(附件2),并在5月11日下午17:00之前将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mytw@snnu.edu.cn(如无问题,请给团委副书记李左娴发送信息报告)。

2.各支部应于5月12日中午12:00前,结合收集的支部团员证信息和“智慧团建”系统上的各支部团员信息,进行信息核查确认,并填写《马克思主义学院20xx级xxx支部团员信息台账》(附件1),并在5月12日下午17:00之前将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mytw@snnu.edu.cn

联系人:王欢李左娴

联系电话:029-85318665

电子邮箱:mytw@snnu.edu.cn

 附件1:马克思主义学院20xx级xxx支部团员信息台账.xlsx

 附件2:马克思主义学院20xx级xxx支部发展团员问题汇总表.xlsx

马克思主义学院团委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