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学生:
按照上级团委工作安排,现将“建功‘十五五’·青春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2026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践项目类别和要求
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拟划分七个类别,学生原则上不同时参与不同类别实践项目。团队性质的项目,所属学院以学生负责人所在学院为准。
(一)边境国门学校“红烛苗圃”实践育人项目
在上级团委统筹下,学院招募若干实践队员,分别派往云南省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和其他边疆边境地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举办各族青少年交流成长营,开展红色主题研学等实践活动。
参与此项目学生,要求服从管理、纪律性强,具备强烈的团队意识,较强的环境适应力、心理韧性和抗压能力,有一定的教学能力基础,
报名方式:有意向参与选拔的同学请将报名表电子版“附件1”(文件命名为“红烛苗圃+年级+本/研+姓名+联系方式”),于6月11日(星期四)下午18:00前,发送至邮箱18643253949@163.com,并加入QQ群596259525。逾期不予认定。
(二)“新发展理念在陕西”专题实践项目
学生自组团队。应立足三秦大地,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以及这一理念在陕西的生动实践,设计前往科技创新平台、乡村振兴示范点、生态环境保护区、“一带一路”开放高地、民生保障重点项目等地方、单位,有针对性地、主题明确地开展“大思政课”实践活动。
报名方式:项目团队要在6月16日18:00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附件2、3,命名为:新发展理念在陕西+负责人姓名+申报书/汇总表)发送至邮箱3213019486@qq.com。
结项要求:需提交项目实践调研报告、资政报告(不少于5000字)。同时应形成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或省部级及以上新闻报道。
相关说明:“新发展理念在陕西”专题实践项目的支持经费,根据上级团委评审后按等次确定,主要用于团队实践产生的差旅、保险、宣传和资料印刷费等。
(三)“到延安去”三秦学子圣地行专项实践
学生自组团队。应围绕传承和弘扬延安精神,以革命圣地延安为实践地,有设计、系统性开展革命旧址、纪念场馆学习调研,学习和阐释革命文化,参与劳动实践,产出新时代青年对延安精神的各类学习调研成果。
报名方式:项目团队要在6月16日18:00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附件2、3,命名为:“到延安去”三秦学子圣地行+负责人姓名+申报书/汇总表)发送至邮箱3213019486@qq.com。
结项要求:结项时须提交项目实践报告(不少于3000字)。
相关说明:该项目可与“新发展理念在陕西”专题实践深度结合进行申报,但需设计合理。项目的支持经费,根据上级团委评审后按等次确定,用于团队实践产生的差旅、保险、宣传和资料印刷费等。
(四)挑战杯系列竞赛专项实践
学生自组团队。依托在以往竞赛中申报过、或计划申报系列竞赛的选题,利用暑期社会实践契机,做好系列创新创业、学科竞赛的前期调研和信息补充。
报名方式:项目团队要在6月16日18:00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附件2、3,命名为:挑战杯专项+负责人姓名+申报书/汇总表)发送至邮箱3213019486@qq.com。
相关说明:参加2026年“小挑”并获省级奖项的项目团队原则上必须参与,获学校奖项的项目鼓励参与,学院给予一定支持。学院确定立项的项目,原则上要参加后续“挑战杯”系列赛事的申报。
(五)“返家乡”和个人自主实践
学生个人实践。青年学生要在保证安全、遵守属地相关管理要求的前提下,紧扣“返家乡”实践主题,结合专业特点与成长发展需求进政府、进社区、进园区、进企业,参加政务实践、企业实习、兼职锻炼、职业体验、创业锤炼等实践活动。学院不支持学生个人参加非官方组织的各类实践。个人实践时间不得少于7天。
报名方式:具体要求请参考各地“返家乡”社会实践工作通知要求。参加此类实践活动的学生需携带主办单位的通知、开展实践的计划等证明项目属性、来源的必要材料,在所在年级辅导员老师处备案,并在学校社会实践“一网通办”中报备,不提交其他额外申报材料。
结项要求:撰写不少于1500字的总结报告或心得体会,附带个人参与实践的照片、或组织单位开具的证明等,填写陕西师范大学2026年暑期社会实践个人实践登记表(附件4)。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六)“青春祖国行”行走的大思政课专项实践
学生自组团队。可结合“返家乡”或其他学生个人实践项目,重点围绕但不限于“追溯红色记忆、重走红色足迹、传承中华文化、助力乡村振兴、践行基层服务、国情民情观察、赋能学科发展”等多个社会实践领域,奔赴祖国各地广泛开展党的政策宣讲、实地调研学习、普通话推广、生态文明建设、特色产业调研等实践活动。
报名方式:可跨专业、跨学院组建实践团队。项目团队要在6月17日12:00前将电子版材料(附件3、5,命名为:青春祖国行+负责人姓名+申报书/汇总表)发送至邮箱3213019486@qq.com。
结项要求:须提交调研工作报告(不少于3000字)或调研论文。
相关说明:已申报2025年(学年)大创的项目团队原则上必须申报,应结合项目实际围绕实践主题开展实践活动。项目不提供经费支持。
(七)上级单位开展的其他各类专项实践活动
学生个人实践。鼓励学生个人主动参加团中央和各地团组织的实践活动,按照活动要求,在主管部门指导下,开展社会实践。同一项目有多名学生同时参加的,不认定为学生团队,分别认定为个人实践。个人实践时间不得少于7天。
报名方式:参加此类实践活动的学生需携带主办单位的通知、开展实践的计划等证明项目属性、来源的必要材料,在所在年级辅导员老师处备案,并在学校社会实践“一网通办”中报备,不提交其他额外申报材料。
结项要求:撰写不少于1500字的总结报告或心得体会,附带个人参与实践的照片、或组织单位开具的证明等,填写陕西师范大学2026年暑期社会实践个人实践登记表(附件4)。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二、时间安排
(一)申报动员阶段(即日起—6月18日)。学生自主报名申报,按时提交不同类别实践活动的申报材料。
(二)项目遴选阶段(6月19日—7月11日)。学院将组织评审并提交上级团委评审,对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
(三)组织实施阶段(7月12日—8月29日)。组织立项项目签署项目协议书和安全责任书,购买保险、开展行前培训。组织和监督各项目按照申报计划开展社会实践,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表彰奖励阶段(9月—10月)。开展结项总结和评优表彰。
三、工作要求
(一)严肃项目管理。所有确定立项的团队和个人实践项目,在实践开始前,全体参与实践的学生都必须在学校线上系统“社会实践一网通办”进行备案。要进行社会媒体报道的项目,应在报道前向学院团委报备。
社会实践“一网通办”链接:https://ywtbfw.snnu.edu.cn/newservice/fe/taskCenter/matterApplication?app_id=178&sign=07911ed08e7a0c523f59cb2abd2d02096ea2d5539000b305361ed3e366b22e2b&platform_id=31.
(二)注重安全第一。所有确定立项的团队和个人实践项目,在实践开始前,全体参与实践的学生都必须明确告知监护人行程安排,都必须购买覆盖实践开展期间的个人人身保险,都必须确保实践期间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三)杜绝弄虚作假。各实践项目要加强过程性记录,真实践、真干事,保存好开展中形成的照片、文字记录,及时联系学院进行宣传报道。
(四)加强工作保障。除上级团委确定立项并给予经费支持的项目外,学院将结合项目类型、未来产出,对部分项目给予一定支持,用于开展规定内的必要支出。个人实践项目一律不提供经费支持,但与团队项目共同参与实践认定和评奖评优。
附件1:“红烛苗圃”暑期交流活动成员推荐表.docx
附件2:陕西师范大学2026年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3:陕西师范大学2026年暑期社会实践专题实践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4:陕西师范大学2026年暑期社会实践个人实践登记表.docx
附件5:”青春祖国行“专项社会实践申报书.docx
联系人:王欢 张宇飞 袁娇娇
电话:029-85318665 15991011530
马克思主义学院团委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