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疫情防控各工作组(教研室):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53号令《关于进一步做好寒假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及学校人事处《关于做好寒假期间相关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现将寒假期间相关人员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外出管理。倡导“非必要不出省”,各类人员(包括在岗教职员工、离退休职工、家属及在家属区租借的租借户,以下同)应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省外出行,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假期离开西安市辖区视为离校,须提前3日向学院防疫专班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出行时限、出行方式和目的地,经学院疫情防控专班主要负责人同意并报人事处疫情防控专班审批备案后方可离校。凡有出租(借)校内住房的教职工、离退休职工,须如实向学院和学校报告出租(借)户的有关情况。
二、遵守属地管理。假期离校人员应及时了解并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完整记录行动轨迹,以备流调。同时,在外期间要加强与学院防疫专班的沟通联络,及时报告情况。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腹泻等症状须及时就医并向学院防疫专班报告,规范诊治和防控。
三、提前返程审批。假期期间自西安市外返校,应提前3日向学院防疫专班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出行时间、出行方式、经停地等,经学院疫情防控专班主要负责人同意并报人事处疫情防控专班审批备案后方可返校。自陕西省外返校人员一律严格按照学校防疫要求落实核酸检测、14日健康监测或隔离政策。鉴于我校教职工2月26日(星期五)正式上班,因此,假期离校的教职工须于2月12日(星期五)前返校。
四、加强校内管理。假期留校人员也要高度重视并严格遵守学校防疫指挥部各项规定,进入校园和校内公共场所应坚持佩戴口罩,配合校园门禁检查和体温监测。个人出现或发现任何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通过学院防疫专班向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居家隔离人员要主动配合学院防疫专班做好健康监测工作。假期值班人员要做好场所通风、环境消杀工作。
五、减少人员聚集。假期期间应避免组织、参与聚集性活动,提倡“云上”拜年,减少走亲访友。减少前往超市等人员密集性场所尤其是封闭场所的频次,如果前往,应注意加强个人防护,坚持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尽量避免接触境外返回人员,如有接触要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学院疫情防控专班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及隔离观察工作。在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家属、租(借)住户及遗属,假期特别是春节期间应尽量谢绝或减少接待校外亲友宾客来访。
六、确保信息畅通。学院疫情防控各工作组(教研室)要及时、全面掌握并第一时间上报各类人员假期动态和健康状况,坚持执行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实现闭环管理、精准到人。全院教职工应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各工作组(教研室)的工作,每日及时、准确报送个人及在家属区内(包括雁塔、长安校区、紫薇田园、明德门)居住家属的健康状况。
七、严肃追责问责。学院防疫专班人员、疫情防控各工作组(教研室)负责人要切实落实学校防疫要求和措施,杜绝迟报漏报瞒报。对于未履行报批备案手续,擅自离校或返校的教职工,学院将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导致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上报学校给予严肃处理。
陕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