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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首届“青马新苗”本科生科研自主探索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7     作者:   点击量:   分享到:

全体本科生: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发挥科研育人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学生的学术素养与科研能力,助力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经研究决定面向马克思主义学院全体本科生开展“青马新苗”科研自主探索计划(简称:“青马探索”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性质

“青马探索”计划是面向学院全体本科生开展的科研自主探索项目,包含学术科研和创新创业两个类别选题方向。学术科研类选题的结项成果要求有科研成果产出,创新创业类选题的结项成果要求在“互联网+”“挑战杯”竞赛中获得相应荣誉。“青马探索”计划为院级项目,安排专人进行管理,首届申报拟设立重点项目5项,一般项目20项。

二、申报对象

1.学院全体本科生,每个项目组参与人最多不超过5人;

2.项目负责人当年只能作为负责人牵头申报1项项目。

、申报要求

1.每个项目需有1名指导教师,项目由学生个人和指导教师达成统一意见后,共同提出申请。设有本科生学术导师的班级学生申报,学术导师应作为项目指导教师;

2.有申报意向的同学可参照附件3《选题指南》、附件4《近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类竞赛获奖作品选题》进行选题。申报须下载并填写提交附件1《项目申报书》和附件2《项目论证活页》电子版材料并发送到指定邮箱,同时加入申报QQ群,电子版材料命名格式为:主持人姓名-手机号-学号-项目名称-指导教师姓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日前。

四、项目实施与管理

1.项目组织立项答辩,邀请专家进行立项评审后公布立项名单,项目名称、研究内容、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等内容在项目立项公示后,原则上不予变更;

2.项目拟提供经费支持。重点项目拟给予3000元经费额度支持,一般项目拟给予1500元经费额度支持;

3.项目研究周期均为1年,若1年内无法结项,经指导教师同意后,项目团队可提交项目进度证明材料申请延期结项,延期时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4.项目结项时除要求的结项报告外,还应满足以下1-5项中的至少1项(论文和文章主题必须与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紧密相关,第一署名作者必须是学生负责人或项目指导老师,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陕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1)重点项目需在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综合评价AMI“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一般项目需在一般公开级别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

(2)重点项目需在省级报刊上发表1篇理论文章,一般项目需在市级报刊上发表1篇理论文章;

(3)重点项目需在国家级学术会议上提交论文并获奖,一般项目需在省级学术会议上提交论文并获奖,学术会议的级别由学院统一进行认定;

(4)重点项目的调研报告或其他类型的应用成果被省(部)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采纳,一般项目的调研报告或其他类型的应用成果被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采纳;

(5)在“互联网+”“挑战杯”创新创业类竞赛获奖。重点项目需荣获省级及以上奖项,一般项目需荣获校级二等奖(银奖)及以上奖项

5.在项目研究期间,学院将进行中期检查,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给予修改或撤项等处理意见,并追回剩余的前期研究经费,中期考核、结项、项目资助等具体要求请参照后续通知;

6.项目立项后学院将为每个项目团队发放经费报销记录卡,记录卡的管理和使用需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每次使用需指导教师同意并签字,经费额度在项目立项后审批20%的经费额度,中期考核合格后审批30%经费额度,结题后再审批50%经费额度;

7.“青马探索”计划经验收合格后,学院将颁发结项证书并给予有效科研经历认定;

8.项目负责人应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项目予以撤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9.因各类原因予以撤项的项目负责人及参与成员不得参加下一年度“青马探索”计划的申报工作。

五、相关政策

根据“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术新苗和青创新星管理办法”,学院还将为“青马探索”计划的产出成果提供一定的经费额度支持,经费的划拨和使用均按照学校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舒悦 张宇飞

联系电话:15353262299 029-81530829

申报QQ群:425227776

材料接收邮箱:852224992@qq.com

附件1 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 项目论证活页.doc

附件3 选题指南.doc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2月17日